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在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xuan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88/88388/page_1.html政务公开-宣州教体局-人事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度宣城市宣州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xuan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988/88388/page_1.html政务公开-宣州教体局-人事信息)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63-3022870、3021330
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736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宣城市宣州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宣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和进城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