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按照总成绩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休宁县教育局、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休宁县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休宁县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559-7516179(休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59-7516179(休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9-7512584(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59-7528815(休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度黄山市休宁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xlsx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zip
休宁县教育局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