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12 09:26:31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六)政审

  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政审中出现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并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人选,重新进行考察和政审。政审工作结束后,经市委办公室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经考察、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市委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市委办公室网站和内部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286365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2615083。

  附件1: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专用通信服务中心(南宁市保密科技测评中心)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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