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名单、公示及聘用结果等信息,在五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获聘人员原则上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296091(五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0750-3296063(五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投诉监督电话:0750-3296291(五邑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
附件3:五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信息采集表.xlsx
五邑大学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