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学校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31142;学校纪委0512-53940821;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2-53534846)。
十、本公告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12-53940823、0512-53940887
邮箱:rsc@csit.edu.cn
学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附件1: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doc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