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人员博士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及博士研究生期间主要课程、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导师专业等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6.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每名报考人员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343861917@qq.com”,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正反双面;
2.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大学阶段、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及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附件4);
3.高中毕业后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境外学历学位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学术成果、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论文等)。
5.《报名登记表》(附件5)(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报名咨询电话:0595-22136632,联系人:蔡老师。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后,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一周内及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初审结束后,学校将不定期对资格初审合格准予参加考核的名单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mc.edu.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于考核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考核根据岗位性质、特点采取面谈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体检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