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拟聘用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学校将在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
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https://www.jlnu.edu.cn/rsc/)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所有通知将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
十、联系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434-3291653
招聘系统:zp.jlnu.edu.cn
系统管理员:15043731619
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www.jlnu.edu.cn/r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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