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公安厅网站(https://gat.gansu.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参加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4: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实施,其中综合管理职位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金融财会职位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结束后告知考生是否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得低于2:1,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于降低面试比例仍达不到2:1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2:1面试比例,同时在甘肃省公安厅网站发布补充公告予以明确。
(二)面试组织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开展。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并在甘肃省公安厅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和体检费现金500元(体检费具体金额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为准)。缺少上述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具体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必要时,招聘单位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