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经贸大学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7 18:24:1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四、选聘理由

  近几年,学校自然减员严重,党政管理、思想政治及个别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和发展需要,我校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经贸大学网站(www.hue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校西门进入,前行100米)。

  4.报名材料:

  (1)《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

  (2)《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

  (3)证明材料原件(按模板出具):中共党员证明信(附件4)、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5)和现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附件6)。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请自行携带优盘,现场拷贝以上电子版报名材料。

  5.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6.资格审查:学校依据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测评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类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视为淘汰人员。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考核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本科院校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经贸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经贸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hueb.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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