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 根据本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第三方机构发放实操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25-83368744
咨询服务时间:自报名开始至实操考试日前,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考试与录用
(一)技能考试(实操)
技能考试由玄武区融媒体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当日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技能考试成绩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技能考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水平、专业知识、操作能力等。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
1. 资格复审。由玄武区融媒体中心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参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为准。
2. 面试工作由玄武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无指定备考教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该项面试分数的60%。
考生综合成绩(技能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本次招聘技能考试、面试工作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由相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应聘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和要求范围内配合开展体检、考察等工作,经招聘单位综合研究,可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公示。
(四)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应在报到通知规定时限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或主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在拟录用公示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的编外人员招聘活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递补。
特别提醒: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七、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单位岗位要求的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八、招聘咨询、监督
(一)区融媒体中心(用工咨询):025-83681386
(二)报名电话:025-83368744
(三)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