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gsdx.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材料内容和要求与报名资格初审时相同),以及准考证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证件照(与报名时照片一致)。对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复审须提交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3:1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得低于2:1,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组织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开展。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中途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缺额经校(院)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报考该专业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未通过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校(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备案
校(院)将公开招聘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省内政策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