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4-03-07 19:27:08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gansu.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应聘者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离职证明等。

  6.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和考试中违纪违规人员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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