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sdpf.org.cn)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及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通知。
(四)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保存至体检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通知。
(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1:2,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过程录音录像。
七、总成绩确定
(一)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二)最终总成绩公布: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gsdpf.org.cn)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统一体检。
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