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tyjr.gansu.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确定。达不到要求比例的,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应聘者应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尚未毕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材料。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及《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闭卷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时须持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定专业能力测试最低控制线,在专业能力测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2:2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和考试中违规违纪人员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