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gansu.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论证报告一份。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⑤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审查,证明需要注明专业名称和能否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⑥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本人人事管理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⑧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显示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的,加试面试,依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后,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初次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