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自愿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省有色地勘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资格审查及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报考人员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报考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4.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省有色地勘局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8.本公告由省有色地勘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单位咨询电话:0931-8726128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0931-8726198
附件:1.甘肃省有色地勘局2024年上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x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