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s://www.gsgqt.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3.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离职考生需提供离职证明、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委托具有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资格的专门机构命题。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在甘肃共青团网站(https://www.gsgqt.gov.cn)公布。
六、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团省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级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有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团省委组织部派出2人以上考察组实施,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及思想政治表现和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