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公司电话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国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政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向政审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八、考察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由大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经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协商人员是否递补以及递补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由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有在职的,本人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工资标准: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基本工资366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
合同期满后,公司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反馈的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十二、其他事宜
(一)所有应聘者须通过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或通过其他渠道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通知面试的应聘者须在面试时间前20分钟到面试地点准备,超过面试时间未到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者无法出具政审材料或政审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者体检报告不合格且对报告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再次到招录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报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附件一:报名信息表
附件二: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