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迁市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2024-05-20 23:18:2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宿迁市面向国内外高校选聘100名左右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市选聘生”)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A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高校(含QS、THE、U.S.News、ARWU等四类)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B类: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C类:驻宿高校应届毕业生。

  上述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含在职学习的毕业生。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

  专业类别划分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目录内,但和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5月27日18:00之前向市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选聘县(区)组织部门提供由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证明材料,经市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选聘县(区)组织部门审核后,如认为符合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可同意报考该职位,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告专业调整情况。

  报考江苏省2024年选调生职位(含名校优生选调)考察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也可参加专项比选,通过双向选择另行安排岗位。专项比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二、政策保障

  (一)待遇保障。市选聘生除享受选聘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同时,享受《宿迁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暂行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4万元。另外,对世界前100强高校毕业的35周岁以下聘在专技岗位的博士研究生,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二)培养锻炼。选聘生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实行“1211”培养模式,试用期1年,期满后的前2年在入职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第4年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挂职任职,第5年根据个人成长情况予以择优晋升或重点培养。

  将市选聘生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优先推荐参加部门条线专业培训、党性教育专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

  (三)择优使用。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岗位出现空缺需补充的,可直接从县以下单位选聘生中选用。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志向明确,有理想抱负和奉献基层精神。

  3.品学兼优,其中C类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排名不低于班级前30%。

  4.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无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6.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联合组织,按照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各选聘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选聘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联系,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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