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葫芦岛市绥中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8 17:22:35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报考人员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按编号顺序装订,原件复印件分别提交。

  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面试相关事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另行通知。

  岗位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公布。

  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一)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可通过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查询。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县人社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统一在绥中县人社考试网(https://szks.hl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辞职或交流。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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