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4-02-28 17:27:36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四)公示和录用。对通过考核与体检的人员,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宜

  1.引进人才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实事业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一年。录用后参照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

  2.报名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人员,确定录用后结合区属单位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统一研究确定工作单位。区属医院岗位确定录用后分配至红岗区人民医院工作。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公告由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2799091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附件:

  附件1: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附件2:引进范围高校Ⅰ、Ⅱ名单

  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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