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相关待遇
(一)博士、硕士聘用人员均具有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需满足《齐齐哈尔大学青年教师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修订)》(齐大发字〔2023〕64号)(附件4)中“第三条”中有关业绩成果的要求,并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优秀博士聘期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6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3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引进博士人才首轮聘期结束后,继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2万元/年。
5.经学校研究后,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七级岗位或教授四级岗位,聘期3年;
6.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7.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三)博士
博士聘期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48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引进博士人才首轮聘期结束后,继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2万元/年。
5.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6.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十一、几点说明
1.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为6年,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人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监督电话:(0452)2738169(齐齐哈尔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zhaopin@qqhru.edu.cn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