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铁岭市面向驻铁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2-28 17:24:31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岭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面向驻铁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驻铁部队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具体条件为: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前,驻铁部队官兵(包括军官、军转文员、高级士官)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并且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配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2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9:00-11:30;13:00-15:00)

  报名地点: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大厅(铁岭市凡河新区长江路8-1号)。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铁岭市面向驻铁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见附件2,贴好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请携带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1份;

  5.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6.符合加分条件的,分别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配偶为中校以上军官;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三年以上;从事飞行工作满十年以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和地点: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笔试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个人准考证号等信息,下载准考证后按要求自行填写。

  (三)加分条件及分值

  配偶为中校以上军官;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三年以上;从事飞行工作满十年以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随军家属,笔试成绩加5分(不累计加分)。

  (四)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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