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定市教师选聘公告

2024-02-24 10:59:48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3.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采取从异地交流或从教育部门、选聘学校、所在高校随机选派专业人员担任。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相应学段教师工作经历时间长的、年龄小的。

  5.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市直学校的拟聘人员在保定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保定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各县(市、区)的在本级人社、教育部门网站或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选聘学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月31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完成选聘备案和聘用手续办理工作。

  六、有关事项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选聘学校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312-5037344。

  2.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保定市2024年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2024年选聘教师有关师范高校名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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