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2-23 11:28:36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6.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六、资格审核

  招聘期间由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址:

  由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要求:

  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由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供);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材料;

  3.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直接面试(技术操作)或考察。面试(技术操作)或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未达到成绩合格线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由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hrss.yn.gov.cn/),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dfy.dali.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纪律监督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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