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水公安、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与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障按照《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的辅警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五、人员补充
进入后备库的人员,按照后备人员库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当已聘用辅警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进行补充。后备库人员全部补充使用完毕后,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3.报名咨询电话:0938-8520253(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附件1:天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2:天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天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察表.xls
天水市公安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