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满足有招聘岗位相关证书及工作经历优先条件者,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拟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人。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后,关注天水公安和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以天水公安、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通过天水公安、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体能测评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岗位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属〔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内容: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测评不合格。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对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同考场面试者平均分以上。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天水公安、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依据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中确定。
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但未入围体检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建立后备人员库。本人自愿加入后备人员库者与入围体检的人员一并进行体检,待岗位出现空缺时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由公安机关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