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天水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72名,其中天水市公安局机关招聘辅警42名,留置看护大队招聘辅警30名。同时,建立后备人员库,市局机关后备人员库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留置看护大队辅警后备人员库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招聘的辅警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天水市户籍(含两区五县);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2月18日前至1988年2月18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厘米(净身高)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净身高)及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色盲,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5.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黄赌毒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已聘用为天水市县(区)财政保障辅警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5.曾在天水市公安局从事过公益性岗位人员;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天水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承担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考务工作。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天水市公安局网站、天水公安微信公众号、天水人力资源服务大市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详见附件1)。
1.报名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市场招聘部(原天水人力资源市场,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附件1),下载并填写《天水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白底免冠照片4张(一寸),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应聘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以上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