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凉山州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补充第二批次“一村一幼” 辅导员公告

2024-02-23 11:30:5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肺结核、艾滋病、乙肝、丙肝筛查、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补充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复检参照盐源县教师招聘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补充考试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补充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因原在岗辅导员进入体检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辅导员原单位予以解聘。

  五、选岗及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由第一批次考试、体检合格人员选岗后,所剩岗位再由本批次考试、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成绩相同者,按照学历高低,全日制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其它教育专业,在我县“一村一幼”幼教点入职时间依次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在体检、选岗、岗前培训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须经本次补充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依次递补,直到补充名额满员。

  因在职辅导员参加补充考试,原岗位出现空缺,由考试委员会决定进行第二轮选岗,选岗方式与第一轮选岗方式相同,如有必要,经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可举行第三、第四轮选岗,直到岗位补充完整,选岗方式与第一轮选岗方式相同。因上一轮自动放弃选岗人员,不得参加下一轮选岗。

  六、岗前培训

  由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由盐源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由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1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劳务报酬

  按我县“一村一幼”相关薪酬及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十、补充岗位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时间、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报考人员应及时、主动了解补充考试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补充考试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补充考试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人员,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补充考试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补充考试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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