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252人)

2024-02-21 10:33:55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2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应聘者可于5月上旬左右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或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通过“人事考试”栏目中的成绩查询,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并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及时关注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中组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面试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的岗位以及县乡基层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

  五、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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