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6.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4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月29日18:00前登陆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7.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费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8.报名提醒。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2月25日至3月1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请应聘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后尽早报名,因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延迟影响报名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的岗位,县乡基层岗位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