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和联系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08 08:52:28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日内公布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纳入人员总量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重要提示

  (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和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对《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政策等需要咨询时,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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