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合同制职工招聘公告

2024-02-05 17:10:52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体检、吸毒尿液检测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吸毒尿液检测凡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吸毒尿液检测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bsgjj.baoshan.gov.cn)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和吸毒尿液检测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后,按中心编外合同制职工录用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中心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1.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吸毒尿液检测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500元/月(含社会保障缴费个人部分),试用期内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享受社会保障按照保山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纳。

  (二)试用期满,经中心考核合格,正式安排工作岗位,工资待遇4200元/月(含社会保障缴费个人部分),其中:基础性工资29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300元/月。正式安排工作岗位当月起享受“五险两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六、咨询联系方式

  彭老师:15912714480唐老师:18788005795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75-2136383。

  附件: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职工报名表.doc

  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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