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合同制职工招聘公告

2024-02-05 17:10:52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4.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要求,提交《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职工报名表》(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张贴近期1寸证件照,本人亲笔填写)一份,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有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个人履历、工作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其他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工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组织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的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对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情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

  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报名岗位工作的初步认识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确定体检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职工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拟聘人员到市人民医院进行录用前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吸毒尿液检测相关要求,到云南永鼎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吸毒尿液检测。两项检测费用均由参检人员承担。

  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或鉴定中心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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