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人)

2024-02-05 17:24:11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7.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面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学信网打印须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7.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退役证及退役军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档案存放证明;

  9.报考面向服务昌江黎族自治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定向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1—6项材料必须提供,7—9项材料视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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