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招聘硕士及以上人员公告

2024-02-05 09:25:02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师范大学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士的学科、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交叉学科目录;专业硕士目录。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2024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部门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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