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定向考录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市、区)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4)定向考录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本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也包括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后更名为中心、大队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5)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含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6)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按规定在县级残联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后方可报名。
(7)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公告发布之日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可先行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职期限、各类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2月。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网上注册的时间和网站。2024年2月18日9:00至2月2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
(二)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在认真核对每项职位条件要求后进行确认,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