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2024-02-04 10:49:08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yndrc.com/),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s://hrss.yn.gov.cn/)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yndrc.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yn.gov.cn/)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yndrc.com/)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yndrc.com/)。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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