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学院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24-01-31 20:57:56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含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为面试考核提供参考),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昆明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九、聘用

  1.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昆明学院组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等材料,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引进人才工作任务协议书。

  2.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或拟聘公示期满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3.新招聘到校工作人员,涉及承担班主任等学生工作任务以及参加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安排。

  4.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聘用人员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

  十、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学科研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和昆明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引进层次、待遇等见《昆明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说明》(附件2)。

  十一、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应聘人员涉及以上情况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告,并主动申请回避。

  3.学校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