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应聘人员考察、体检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点击查看职位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特招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点击查看职位表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咨询电话
1.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8-8527233。
2.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公告下方或《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招聘单位 | 咨询电话 |
巴彦淖尔市应急管理局 | 0478-8528012 |
临河区应急管理局 | 0478-8761569 |
乌拉特前旗应急管理局 | 15149847473 |
乌拉特中旗应急管理局 | 0478-5912969 |
五原县应急管理局 | 0478-5230330 |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 | 0478-4269093 |
附件:巴彦淖尔市2024年度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工作人员岗位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