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1-29 11:23:38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查。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进入复审的考生,按照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伊金霍洛旗CBD国泰商务广场T6-1717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在校证明;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引进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考生需要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考查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官网、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根据考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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