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布成绩并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并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照带编入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不足1:1.5的全部进入面试。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统一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带编入伍人员。
(六)资格终审
资格终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
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各县区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县区带编入伍计划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县区带编入伍资格终审人员,对因未定兵造成的计划空缺不予递补。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终审情况确定拟带编入伍人员,资格终审合格方可进入公示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带编入伍工作的全过程,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请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务必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考,在带编入伍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带编入伍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公示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应聘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县区带编入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带编入伍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人选经查实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汉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全市最终定兵结果及时反馈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签订退役就业协议书通知,由各县区人社局牵头对带编入伍人员与县区委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征兵办签订《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编制部门预留相应编制,带编入伍人员参军入伍。
六、退役安排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服役满2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落户,由县区人社局牵头,商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编办、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退役人员专业特长和功绩制量化评分,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功绩制量化评分排在全市当年当次前5%—10%左右的或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退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自动终止: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3.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自愿放弃安置的除外);5.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6.不服从安排的;7.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