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高层次人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发布公告。
(四)面试
面试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高层次人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时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高层次人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高层次人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审核后,报请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