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4-01-22 21:34:35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平均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天按要求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时由纪检监察人员陪同,选择另外一家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选的需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在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自收到上岗通知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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