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县人社局按照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等信息,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备案及聘用
公示期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政策待遇
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待遇按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五)为确保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933610232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组09336124623
崇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