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单位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组织实施
本《公告》相关政策由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衡阳日报社办公室0734-8686303
考务技术咨询:衡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4-2826112
监督举报电话: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4-8866704
附件1:2024年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