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衡阳日报社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9 10:07:58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全搜索网、“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和查询。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

  (八)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衡阳全搜索网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入围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在衡阳全搜索网、“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考察由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应聘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十)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

  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智慧党建网、衡阳全搜索网、“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衡阳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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