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察对象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员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突出政治素质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注重岗位适应性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学习工作经历、考核、奖惩、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个人征信等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政治素质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
(五)资格复审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通过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征求纪委、公检法、信访、金融办等部门意见,并掌握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
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本人反馈,并依次递补。
(六)人选确定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提交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在县人民医院或县岐伯中医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察顺序递补并安排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庆城县综合门户网站、甘肃党建庆城县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由县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由庆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全程监督;
2.未尽事宜按照《庆城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县委办发〔2013〕63号)的规定,由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咨询电话:0934--3222644
附件:
中共庆城县纪委
中共庆城县委组织部
庆城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