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单位考察合格,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为3年。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续签劳动合同。
3.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规章制度执行。
(三)工作地点:红河州蒙自市。
四、本公告由红河州水利水电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642737(朱老师)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银河路28号
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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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