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由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文山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考察
经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考察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通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州人社网(http://220.164.79.74/)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递补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紧缺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参加紧缺岗位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0876—3016286
监督电话:文山州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0876—3016286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文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文山州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文山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8日